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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九大 干警有话说 ——机关第四党支部专题党日活动
时间:2017-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12月14,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第四支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学习十九大 干警有话说》专题党日活动。结合近二月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聚集在一起畅谈个人体会和感受。

   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方胜模同志深有体会的说:党支部是实现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最基层组织,必须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具体而生动地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保证全面从严治党顺利在基层生根。这是党的十九大赋予党支部的直接政治责任。

   切实把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落实到支部,组织党员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学党章用党章,以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邹国华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党支部活动,活动中认真倾听同志们的发言和意见,并根据个人的学习体会谈了个人的见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这个主题,开宗明义地宣示了我们党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动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郑重宣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大亮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活动并发言: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不仅为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其中的许多表述也是公务员们今后做好工作的重要遵循。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行百里者半九十。罗山检察事业要靠我们自己,党员同志要勇挑重担,创新检察工作新模式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控科赵长虹同志结合自己对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上的报告和自己工作的体会,深有感触的说: 打铁必须自身硬。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工作作风是党的要求,也是为人民服务的需要。既努力工作,又科学谋划;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总体设计,又细微关注;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这是我自己今后设计和定位。

  《学习十九大 干警有话说》专题党日活动结束之后,机关第四党支部还组织了“党费日”党员交纳党费组织活动。

  今年8月份经院党组同意机关党委制定党费日组织管理制度,规定每月1号为党费日。

  机关四支部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要求每月1号全体自觉前来缴纳本月党费(如遇特殊情况依序顺延)。图为组织委员孙有伟同志正在收缴党员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