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要是提出检察建议和开展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不好、检察建议是否被采纳往往无从知晓,使得罗山县院职务犯罪预防职能落入了最“软”的窠臼。今年以来,罗山县院立足检察职能,整合预防资源,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抓强了最“软”的检察权。
一是配强预防力量,整合预防资源。2009年预防机构获罗山县编办批准后,罗山县院调整两名有丰富预防工作经验同志组建职务犯罪预防科。预防科主抓并协同配合、督促指导其他科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先后多次联合其他科室进行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开展预防职犯罪调研活动,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到罗山罗山县中医院开展医疗购销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教育。
二是增强个案预防效果,发挥侦防一体化优势。与自侦部门联系,将打击与预防结合起来,“打中有防,防中有打,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自侦办案做到“五个一”:即,让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悔过书,向发案单位提一份检察建议,与发案单位共同举行一次案件分析会,在发案单位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对发案单位进行一次了解整改情况的回访,充分发挥惩办职务犯罪的个案预防效果。
三是增强预防咨询和同步预防效果,为重点项目建设添加“防火墙”。把重心放在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预防工作上,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开展预防咨询、专项预防和同步预防工作。上半年参加农村公路改扩建、国有集体资产拍卖、乡镇敬老院等重点工程招投标现场预防监督35次,多次提出合理意见并被采纳。向罗山县招标局等有关单位提供职务犯罪档案439份。
四是增强回访力度,督促检察建议落实。要求发案单位主管部门一个月内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对于在规定时间没有及时回复的单位,预防科联合发送检察建议部门及时进行回访,询问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于久拖不予整改的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确保检察建议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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