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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开展党纪检纪条规系列学习活动
时间:2013-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党纪检纪条规学习月活动开展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紧扣学习讨论这根主线,坚持集中学、分组学和督查学的学习方法,全面推进纪检纪条规学习活动深入进行。

一是集中学。在620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卫东率先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他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每名干警都要对《活动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全部通学一遍,认真做好学习笔记。624,该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耀权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是分组学。根据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科室或支部为单位,分组进行学习讨论,逐篇学习省院编印的《党纪检纪条规汇编》读本中的所有内容。为确保参学率,院党组还要求,外出办案人员超过3人的要成立临时党小组,根据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因公、因私、因病请假的要进行补课。如该院被省院抽调的5人反贪办案组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并将《党纪检纪条规学习月活动方案》、省院印制的《党纪检纪条规汇编》和个人学习记录本一并送到外出办案人员手中。

三是督查学。在组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的同时,由周带班领导带队对全院干警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628,本周带班领导徐大亮副检察长带领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各部门干警学习情况及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其中学习笔记在15页以上的干警就达30人,同时,对个别科室和少数干警不够重视,学习讨论无笔记,学习记录少的科室和干警,在机关LED电子显示屏和局域网上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