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探索活动的新载体、新形式、新平台,凸显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特点和罗山特色,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法律监督、公平正义”、“行为规范、形象标准”以及“先进典型、身边模范”等方面有看得见的变化。
一、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构建自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平台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检察长带队深入莽张鲁堂村、楠杆樊湾村进行调研,坚持把执法为民、服务保障罗山城乡转型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为罗山新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廉政环境、法治环境。二是不断深化科级领导干部与企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利用手机报每月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一条检察工作情况,派出14名科级干部对口联系30余个企(事)业单位,通过访谈,广泛听取街镇、企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构建检察院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系的平台,增强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的自觉性,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过访谈,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已经建议20余条。三是不断完善“走千家、听心声”活动长效机制。每季度深入结对联系的居(村)委会等基层一线,收集民意民声、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在社区发放“检民联系卡”,开展“法治故事进社区”、“学雷锋”等为民服务活动,编织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
二、重点突出青年干警的主体地位,构建提升执法为民能力和水平的平台
一是完善青年干警基层实践锻炼“双平台”。进一步坚持等青年干部实践锻炼机制,坚持一手抓全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到院控申信访大厅基层实践锻炼,另一手抓近年来新招录检察人员控申信访接待岗位实践锻炼,对实践锻炼情况加强跟踪和评估。二是打造青年干警自觉提升“执法为民”素养的“双梯队”。成立院“三优一能”人才培养“训导队”,探索创新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模式,培养和打造具有较高执法为民素养的优秀人才“蓄水池”。三是架设执法为民理论研究和办案实践的“双通道”。成立“民事行政检察、刑事实体法、程序法、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青年检察研究小组,吸纳12名青年业务骨干参与,推动青年干警在理论研究和办案实践的结合中提升执法为民素养。
三、重点突出执法为民的检察形象,构建强化法律监督的平台
一是形成罗山检察队伍形象建设长效机制。汇编院形象建设标准,引导干警打造“崇尚法治、守护正义;忠诚为民、秉公执法;博采众长、敢为人先;诚信谦恭、清廉正气”的罗山检察队伍形象;修改完善罗山检察院《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行动基础。二是形成与“执法为民”要求相适应的检察机关基本办案组织。不断深化主办检察官试点工作,积极应对新刑诉法、民诉法的新要求,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培育检察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归属感,提升检察队伍的社会形象。三是形成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的新成效。与县环保部门合作探索建立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机制,探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案件监督;结合办案,对发现侵害民生利益的一类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重点突出争先创优的激励效应,构建宣传弘扬“执法为民”身边典型的平台
一是推荐宣传“检徽在闪耀”身边模范人物。每季度推荐院“检徽在闪耀”身边模范人物,同时开辟网上宣传专栏,运用《检察综艺》等载体,加大对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身边人和事”的培育和宣传力度,不断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和动力,展现执法为民的正能量和好声音。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正向激励作用。发挥院史文化长廊和荣誉室的“窗口”教育作用,组建青年干警为主体的宣讲队伍,宣传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月,完善局域网“检察文化”阵地建设,为提升队伍执法为民职业精神、职业素养打造良好的软环境和软实力。三是努力展现执法为民的争先创优成果。开展“好案件、好建议、好调研、好情况、好宣传”评选活动,举办案件讯问(询问)、案件汇报、法律文书制作、自侦突破审讯能力和公文写作等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积极投入执法为民标兵和优秀案事例评比、“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评选,使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措施真正落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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