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政治指导制度,对一年来的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回顾,7月6日下午,罗山县检察院召开“司法实践中的政治指导”座谈会,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了座谈,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邹顺家主持。
与会人员结合司法实践和具体案件谈了体会。一是思想认识有了转变。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因此政治指导并不是用政治代替法律,而是站在更高的角度理解法律。二是促进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融合。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是否有利于大局稳定、是否有利于化解信访风险、是否有利于树立检察形象、是否有利于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信号”的标准对办案进行政治指导,能更好的提高案件质效,通过司法实践,体会到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通过司法办案实现的,讲政治由虚变实,由远变近,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三是实现了集中力量办难案。通过政治指导的第一个步骤,即事前政治评估,能评估出超过80%的无风险案件,过滤掉无风险案件后,就能集中力量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精细的政治指导,从而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发挥了“集中力量办难案”的优势。同时与会人员也指出,目前政治制度制度的实施还存在表面化、工作不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对下一步的工作,与会人员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配套的制度机制要建立;二是编写好典型案例,应写出不同于普通典型案例的亮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争取得到政法各单位认同,形成共振。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邹顺家做了总结和点评,他指出,这次座谈会既是一次讨论会、工作交流会,也是一次学习会、培训会,大家都发表了很好的见解。对于下一步工作:一是要强化思想引导,解决愿不愿意用的问题,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从政治的角度看法律,政治指导无处不在,要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司法办案中;二是要加大应用力度,解决会不会用和敢不敢用的问题,要认真学习政治指导制度的内涵、步骤,体会思想精髓,通过政治指导,解决单靠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会用,并用好,要认识到通过层层政治把关,实际上是对办案检察官的保护,要敢用;三是要全面探索深化,政治指导制度作为被省院立项的一项创新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深化,而不能停留于表面;四是总结宣传,扩大影响,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要总结提炼,编写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能让该项制度得到上级院、地方党委的认同。
据悉,罗山县检察院自2019年4月开始探索建立政治指导制度。政治指导制度就是按照“政治性、合法性、政策性”的要求,以“是否有利于大局稳定、是否有利于化解信访风险、是否有利于树立检察形象、是否有利于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信号”为标准,按照“事前政治评估、事中政治监督、事后政治检视”的步骤,对办案进行层层政治指导,以更好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制度实施以来,对全部案件发挥了过滤监督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了把关定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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