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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散布虚假信息 村民被行拘七日
时间:2016-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10月12日,三穗县八弓镇星光村村民孔庆国故意歪曲、捏造事实,有意将互联网上下载的其他图片冒充为三穗县聚集群众被公安执法人员打死等虚假内容并编造相关文字发到微博上,其微博内容被多人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经查,孔庆国所发微博中的有关图片文字信息为编造的虚假信息。孔庆国本人对其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三穗县公安局对孔庆国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提示,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对此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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