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检察】《家庭教育促进法》你get了吗?检察官教你依法带娃!
时间:2022-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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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检察】《家庭教育促进法》你get了吗?检察官教你依法带娃!
随着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道德理念上升到法律层面,也意味着家庭教育已然从“家事”升级为“国事”。“依法带娃”对每个家庭意味着什么?家长们的“首任教师”怎么当?“第一课堂”怎样教?这些都成了当下讨论的热点话题。
下面就让检察官带各位家长初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检察官解读:一句话,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子不教,父之过”,可不能当“甩锅侠”!
如何正确育娃?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检察官解读:一个词,因材施教!孩子是独立的个体,要尊重其身心发育的规律和特点,要学会站在孩子的视角,用孩子理解的话语来沟通,要家校合力,借力社会教育资源。
孩子犯错,家长会受罚吗?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检察官解读:教育孩子,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督促监护、强制亲职教育等就是父母的“紧箍咒”。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将带娃这件传统“家事”从法律层面上升为新时代的国家“大事”,将帮助家长更好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